主权恩典为何滑向律法主义

最讲主权和恩典的宗派却变得最律法和反智,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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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有意思,也很值得认真分析的现象。

首先需要明确:改革宗神学本身并不天然导致律法主义(毕竟我觉得我还是挺喜欢这个的,难道我会喜欢一个一文不值的东西吗?显然不,我只会喜欢一个在我看来还不错的东西)

事实上,从神学体系来说,改革宗恰恰是最强调:因信称义唯独恩典神主动的救恩人无法靠行为赚取救恩

这与律法主义其实是相反的。但为什么在中国部分改革宗群体中,确实会给人一种强烈的律法主义印象?也许,Maybe,可能有下面一些原因:

1、教义先于福音

很多人接触这个宗派不是先接触福音,而是先接触教义。为什么先接触教义而不是福音呢?可能由于历史原因有关,在过去的历史局限中,本土组织没有获得较好的神学装备,存在各种想象,甚至灵恩、反智的表现。随着经济开放带来的春风,人们生活过得好了,加上义务教育的普及,有了基本的认知能力。人们不再满足过去各式各样的的想象,而想更加系统清晰地认识基督信仰。于是,90年代末开始兴起了改革宗的热潮。虽然这个宗派虽然流传至国内已久,受限于过去的原因,大家对某某宗派可能并不太感冒。

而这个宗派神学的特征就是系统性强、强调理性、提供一种在时代快速变革下所需要的秩序感。其结果可能导致:五要点背得滚瓜烂熟,信条非常熟悉,但对福音的生命经验并不完整。

于是神学知识代替了福音经验,知识的充盈被误解为生命的真实和敬虔,在自身的信仰经历中形成一种梦幻般的想象,好像自己真的如自己所知道的知识一样。

不过保罗反对的其实正是这种情况:知识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当一个人还没有真正经历恩典,却突然获得一套极其严密的神学体系,很容易产生“我终于掌握正确答案了”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往往是律法主义的温床。因为优越了,代表这是对的,形成“任何与之不同的都是错的”之错觉,忽略了世界的多样性。

2、传统文化的行为主义

这可能是文化背景的原因,我们都被世界的文化所深深影响而不自知。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儒家强调修身,法家强调规范,(封建)官僚体系强调纪律。因此人的思维很容易变成:

有标准 → 努力达到标准

而福音却是:

我达不到标准,所以基督替你成全了标准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

很多人虽然接受了改革宗神学,但潜意识里仍然按照传统行为主义思维运作。我达到了某项行为了吗?我还需要如何努力、如何改变?久而久之,恩典驱动的,朝向神圣方向的善行,变成了绩效考核,成为考核自己是否配得恩典的工具。

3、反灵恩的背景

在本土改革宗教会兴起的时代背景中,前面提到的各式各样的想象中,可能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灵恩。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不断吹向整个华夏大地,人们对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渐渐加深。为了抵消这种变革带来的压力,在缺少严谨神学装备的背景下,许多人诉诸于“在能力上胜过科学”的灵恩表述。这种灵恩趋势带来的表现还有,非常强烈的情绪化表现(灵同在的证据),以及成功主义的倾向(能力更强的世俗体现)。

于是,对改革宗的追求也伴随着对灵恩的抵挡。这种用理性特征强烈的神学来进行纠偏的方式本身也有很高的价值。但纠偏常常会有一个危险,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这就跟一个人的改变一样,需要在不同的两端来回横跳,才能最终走向中间的道路。

如果有人说信仰不能只讲感觉。这当然很正确,但如果在长期诉述不能只讲感觉的语境中,有意或者无意,以及听众有限的理解力和对行为标准的追求下,非常可能更进一步——感觉完全不重要。

一旦产生感觉完全不重要的想法,就开始了失衡。这也正是《宗教情感》一书所要讨论的内容,真正的宗教必然包含真实的情感。

同样,如果有人说基督徒应该追求圣洁。这也正确,但进一步可能变成:不够圣洁的人根本不像基督徒。这就开始律法主义化,因为身份问题不是基于行为,而是基于恩典。

很多改变最大的危险,就是把自己反对的东西当成唯一的敌人,继而站在了另一个极端上。

4、正统焦虑

就像对圣洁的看法上,改革宗非常重视教义纯正、释经准确。这些本来都是优点,但优点可能被极端行为造成扭曲,成为了其致命的弱点。

于是教会的关注点慢慢变成了你是不是正统?你归没归正?

结果形成一种极端的爹味文化,对教义错误极其敏感,巴不得自己以外的每个人都完美无缺,热心指出他人的错误。却对属灵骄傲相对迟钝,毕竟每个人都有软弱的地方,刻意还是故意忘记了自己眼中的梁木。

一个人可能加尔文读过很多,信条背得很熟,能辨别各种异端;但是内心越来越缺乏温柔、谦卑和怜悯。彷佛不战斗毋宁死!有一种为了国度献身的伟大英雄主义情结,给予自身超越了年龄的宏大叙事满足(中年嘟嘟徒)。

当然,这种现象并非某一宗派所独有,但凡强调正统性和唯一正确的传统中都容易出现。毕竟过去我们也是有亲身经历的。

历史上的宗教改革其实并不是这样。例如路德和加尔文讨论的首先不是神学系统,而是一个罪人如何在神面前得平安?如果失去了这个问题的焦点,信仰就可能从“恩典的故事”变成“正确神学与错误神学的战争”。

律法主义并不是教义问题,而是人心问题。事实上,律法主义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靠行为得救,另一种是靠正确教义的得救。后者其实是更隐蔽的律法主义。表面上说人唯独因信称义,内心却变成我比别人更懂因信称义。表面反对律法主义,实际上把“正确神学”本身变成了新的律法。这也是为什么加拉太书最深刻的提醒不是不要守律法;而是不要靠任何东西来证明自己的义。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属灵经历、教会传统、神学知识、甚至改革宗身份本身。

如果一个组织失去了这种福音逻辑,它就可能拥有最纯正的恩典教义,却活出最沉重的律法文化。并且,越来越通过强调教义的完美、正统,来弥补现实中人的软弱和不足。

你得救了吗?
你有确据吗?
你归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