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爱的五种语言》||关于基督徒婚姻的那些事儿

关于基督徒婚姻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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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好书,可以帮助人意识到“爱”的问题,可以使人学会如何去爱对方,让对方感受到爱。身边大部分的人(当然也包括我)都在被各种爱的场景吸引和影响,特别是电影电视,让人以为爱就是牺牲自己,为他人付出。这当然不错,只不过还需要合适的方式才能让对方感受的这种爱的牺牲。这大概就是从这本书获得的最重要收获:爱不止是牺牲自我,还是以对方能感受到爱的方式牺牲自我。

这本书不止于理论,还很让人有实践的冲动。非常地实用,感觉终于找到了如何去爱的方法,就像小说里的主角偶遇了一本神功秘笈。不过,如果“爱”真的有此秘笈,是否人人都可以按照它修炼(实践)以致收获幸福美满的爱情呢?当然不能,即使书中也可以看出,婚姻里的爱需要双方的付出,这不是一方的问题。只是单方的付出会导致自己的“爱箱”空掉,当爱空了,自己也会变得不爱了。“爱箱”需要对方爱的给予。既然如此,如果两个人都按此秘笈来做,是否可以收获那幸福美满的婚姻呢? 看上去是这样的。这也是作者从众多案例里写出本书的原因,说对爱的语言,填满双方的“爱箱”,让爱在两人的婚姻里持续不断。

如果爱有一个注定成功的秘笈,那么在寻找婚姻的时候,能够引起双方彼此愿意付出爱的因素就变得更加重要了。因为如何去爱已经不难,产生彼此之间的爱才是真正困难的地方。于是像外貌、言谈举止等这些外在的因素显然就值得优先考虑。而那些比较内在和私密的品质就没这么明显的作用了。茫茫人海里,两个陌生人走到一起已经不容易了,还要相互欣赏,乃至愿意为对方付出爱就更加困难了。由此,婚姻这个问题上其实更难的是两个愿意相爱的人碰在一起。一个要寻求婚姻的人,让自己的外在表现得吸引人是更有机会成功。

当然内在也是动态的。在大学的时候,记得曾经安慰过一位失恋的同学。失恋使ta怀疑自己的外貌是否不好。但作为朋友,都会觉得ta很好、很优秀,只会觉得是对方没长眼睛。那时我们谈到人与人走到一起,外在肯定是很重要的。一个外在(外貌、言谈举止)很好的人显然会更加吸引人,也会有更多的机会与人交往。但是在交往的过程中,一定是内在的表现(其实是内在转化为外在的一个过程,完全隐藏的东西是不能吸引人的)会持续的吸引人。所以,当强调基督徒的婚姻应该更加重视内在品质时,这其实是不完整的。外在的形象也非常重要,否则将大大降低内在品质得到展现的机会。没有能够吸引人的地方,什么都是白费的。特别是那些追求另一半信仰生命的人,人们总不能以为一个成熟的生命可以通过粗浅的望几眼就可以断定了吧。同样地,如果只注重自己信仰生命而忽视外在,其实是期望可以通过肤浅的交流就能展现自己成熟生命的不成熟想法。日久见人心,好的表现不一定有好的生命,但好的生命一定在长时间里会有很多好的表现。

所以,人们真的可以放胆去追求那些外在条件很好,能够吸引自己的人。这不能说明你肤浅,也可能是你真正成熟的表现。如果你也恰好吸引了对方,那么恭喜你,你们有了实践“爱的五种语言”的机会了。如果双方都愿意爱对方,也愿意参照秘笈正确的去爱,那幸福美满就八九不离十了吧。能让彼此产生爱的火花,这也许就是神美好的旨意了。

所以,接下来我就想到了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信仰一致是基督徒婚姻必须的吗?因为有的时候,人们会发现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人比基督徒更加吸引自己。

从产生爱的条件来看,信仰的好坏并不是那么明显的作用,至少不是最开始的那个动因。如果有了爱的意愿,也愿意使用爱的秘笈,双方都会得到满满的“爱箱”。这看上去一个幸福的婚姻和双方信仰的关系并不是太大,生命的好坏和吸引力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全部。当然这只是把幸福美满婚姻不能达成的原因归结为缺少正确去爱这一个问题上了,但这至少是一个很显性的一个问题。人们大都是因为不爱了而离婚,而不爱的原因要么一开始就没那么爱,要么就是在婚姻里“爱箱”逐渐空洞。双方都是坚定的基督徒,当然可以在很多地方彼此相爱、彼此饶恕。但是这里并不是基督徒婚姻与非基督徒婚姻对比是否一定更加幸福的问题,而是当一个基督徒在寻求婚姻时,是否一定要对方也是基督徒。如果寻求与非基督徒结合,是否是得罪神。

绝大部分坚持基督徒必须找寻基督徒伴侣的依据是林后6: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想通呢?),争议也就由此而出。仔细阅读这一部分经文,一个严守圣经的人应当承认这经节并非指着婚姻来说的。更契合所指的是教会而不是两个人的婚姻。因为文中的“你们”不是两个要结婚的人,而是哥林多人,是教会和众圣徒。当然,这节经文也可以被人应用在更广泛的场合和关系里。因此,也就被用在了婚姻关系里。更准确地说是应用在谋求婚姻关系的时刻,而不是已经进入婚姻关系的时候。

这样的应用是可以理解,但问题是一旦这样应用就需要一致性。如果应用在寻求婚姻上,找一个不是基督徒的伴侣是违背神的旨意。那么,在其他关系上也应当如此。也就是说找一个非基督徒作合伙人、同事、朋友、同学等这些也应当在神面前时非法的。如果我们承认我们可以与非基督徒成为同事、朋友等,也当承认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合。这就是引申应用的问题,在没有特指婚姻时,要形成一个关于婚姻问题的教导也当面临其他引申结果的检视。当然,人们可以说婚姻关系与其他关系不同,婚姻关系是被神设立为祝福人的,是需要二人成为一体的关系。而其他人际关系,并没要求二人如此的亲密。但是亲密并非是婚姻关系区别其他关系的关键,就像圣经里约拿单和大卫的关系;甚至对于将来圣徒在天国里与神同在的亲密,在那时已经无需婚姻。婚姻属于这个世上短暂的人与人关系,关键在于二人成为一体的原因和目的。从婚姻被设立的背景来看,是因为亚当独自在伊甸园修理看守,神看他独居不好,要造一个配偶来帮助他。婚姻里的“帮助”就成为它一个明显的特征(此外还有一男一女,成为一体等),但这个特征我们其实可以从其他关系里看到。因此,婚姻其实并没有完全区别与其他的关系,应用在婚姻关系里不能同负一轭的教导可以适用于其他关系。这就产生了矛盾和行为的不统一,这不是正确的应用圣经,是选择性应用。

此外,也有的人引用旧约来证明不能和外邦人结婚。但是旧约很多律法现今的基督徒不像以色列人那样照搬遵行,那么有关婚姻的教导还能继续适用如今的基督徒吗?从旧约到新约,耶稣说神的律法一点一划都不会废掉,也就证明神的律法在新旧约从未改变。这只能说明律法的精神或者精义从未变化了,那在婚姻上神的意思是什么呢?即使在旧约,娶外邦人为妻的例子也是有的。就在基督耶稣的家谱里:他玛、喇合、路得、拔示巴。甚至神让何西阿娶一位淫妇为妻,在这些神的旨意里明显超越了大家所熟悉的婚姻观念。外邦人、罪人?什么才是合适的婚姻对象,这完全在于神的带领。如果这是律法,那么神就自己违背律法。在比起伴侣的身份时,神的旨意明显更重要。

于是,当有人引用旧约以色列人在回归后与外邦人离婚的例子时,这不能说明神的律法就是一定不能和外邦人(非基督徒)结婚,这只不过是出于为了保守信仰的目的。而信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顺服神,这也才能解释何西阿的婚姻。同时,在新约里,与不信的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也是明显的教导。如果旧约的离婚可以用来证明不能与外邦人结婚,那么新约的保持关系就应当证明可以与外邦人结婚。其实,这不是这两个例子适用的地方。

前面也提到了,大部分人的问题是在谋求婚姻选择对象的时候。离婚和保持关系其实可以看作是已经进入婚姻之后的事。这是两个不同的地方,于是也有人会因此而区分。在寻求婚姻时,选择基督徒是为了保持圣洁。但若与非基督徒结婚后则需要悔改,悔改的方式是继续爱自己的非基督徒伴侣。这就像遵行律法是运用神律法的精义一样,在不同的状态下有不同具体的实践。这是有道理的,为了不犯罪的标准和悔改罪的标准可以是不同的。就像人犯罪之前,他有不能犯罪的种种规条在管辖下。在他犯罪之后,则是需要信靠神的恩典才得以存活。罪既已影响了人,人虽然得救和悔改还是在罪里,但恩典已经使人的处境改变。这并不是因为律法变了,律法没变,它的本意就是引导人圣洁规神。

回到一开始提出问题的时候,其实婚姻并非只是如何去爱的问题。即使有了《爱的五种语言》这本秘笈,也不能保证每段婚姻都是幸福的。人所能行的真的很有限,特别是在罪里的人(也包括所有的基督徒),每个人都只能仰赖神的能力。美好婚姻里,我认为还需要一个美好的盼望,这个盼望不是在伴侣身上而是在神那里。所以不能只是因为相互有好感就可以去爱,如果已婚,显然就不能再有情爱。也不能只因不是基督徒就不爱,这而非神的教导。到现在,人们之所以选择基督徒的伴侣,可能更多是出于对社会上太多婚姻问题的忧虑。如果是因此而寻找基督徒,那是依靠神还是依靠人呢?无疑,基督徒是蒙神恩宠的人。在婚姻上面有可能会更加有爱,不轻易离婚的教导也可以让婚姻更牢固。完美的婚姻总还是值得人们向神寻求。

写这些一开始只是因为读书会的分享,如果大家以圣经为标准,就应当客观而又全面地来看待圣经。最后综合得出一项指导自己生活和信仰的观点,更不能以一些不是律法的教导作为一项真理来要求所有的人。然而,不幸的是,前几天关于是否与非基督徒结婚的问题居然在群里爆发了。看上去,远不只是婚姻的问题了。

当人们要为一个话题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时,至少得引用证据;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发表观点的权利。否则就不是讨论,而是灌输。显然在讨论中这种尊重和引用证据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是坚持自己获得的教导,据此揣测对方的各种问题,给对方扣帽子。最后导致一个讨论毫无结果、毫无意义。没有人会因讨论获得益处,得到的只是怒气。于是,当一项讨论开始出现时,也就自然有一批人出来当“和事老”,仿佛讨论本身就是一项罪。有谁原意来促进讨论走向正确的方向呢,这实在是令人惋惜。在紧闭讨论的时候,人们的状况看起来正走向反智、反理性。如此,人们又如何会有深刻的信仰认识呢?宗教改革之后的几百年,人们又陷入了思想禁锢的黑暗,谁能让改革的火焰继续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