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健康的教会成员》09标记七 | 寻求教会纪律

健康的教会成员应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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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中,哪些应该被顺服教会的管教,哪些是教会不应当触及的领域。教会在管教时又该如何做?

一切的纪律

那么,在灵命方面秩序同样必要。如果没有建立合适的规矩、界限和模式,灵命成长就很可能难以实现,即使成长,也是杂乱无章。与灵命成长所需秩序有关的另一个词,就是纪律管教。

当我们对人要求符合圣经的悔改以后,我们还有必有单独说明教会需要什么样的纪律吗?当一个人不肯悔改,我们当然不会接纳他是一位基督徒;当一个人悔改,我们就必须像接纳其他基督徒那样接待他承认他。这只是一方面,正如书中所说,教会纪律的形式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塑造式的;二是责备、纠正式。当谈到一个人的悔改时,更多地像后者。要求人要从罪得状态改变、回转到义的状态。无论何种方式,教会纪律的目的都是促进基督徒生命的成长。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促进而不是完全的规划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

教会纪律的问题是教会该管教它的成员,并指导他们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这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接受,有的人会认为教会完全没有管教人的权利,有的人则认为教会管教人应当在一个范围之内。前者可能倾向于信仰是自己与神的关系,是私密的事情,外在的人或教会都不应当对他人指手画脚。这种态度的市场还是比较小的,它往往表现在那些不参加教会的“基督徒”身上。一般情形下,人们会认为一个不参加教会的基督徒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后者的市场要大得多,大部分的基督徒实际活出了这样的态度。他们虽然承认教会应当管教它的成员,但是不会认为自己凡事都应该交于教会之手进行管教。这种界限有时是模糊的,其实就是在前者影响下形成的一种矛盾心态。知道教会应该管教,但自己不愿意接受管教。这还涉及到隐私的问题,凡事被管教通常被理解为完全地敞开。人们可以接受向神敞开,因为这样会向人保持隐藏;若凡事向教会敞开,就会让自己裸露在人前。

我认为教会对成员生活的管教应该是全方位的,不应存在空缺的地方。因为如果信仰是关乎生命一切的事情,那么教会承担起信仰的监督就应当是关乎一切的。虽然如此,在如何操作上,也就是教会在履行监督责任的方式上应当有一个界限。

我们最担心的是,如果让教会来管教成员生活的各个方面,意味着教会要对成员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甚至走向随时随地监督。事实上,教会也不可能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技术上和人手少都是困难的,即使都具备条件(我想很快就会诞生出这样的技术和计算能力),教会对成员生活各方面的指教也不应当演变为监督。成员不会沦为教会意志的一个附属机器,成员会有自己的自由。这在教会的历史上已经得到了证明,教会无法保持正义地履行在生活的所有方面进行的监督。这一点上教会应当向神学习,神无疑是一切的标准,祂管理着一切,也用祂圣洁的律法指导基督徒的生活。但是基督徒依然有自由,这种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基督徒隐私的可能性。神把选择权交给了人自己,但是人所有的行为最终都面临祂的审判。神的审判不是简单地对外在行为的审判,神会鉴察人心。但是教会无法鉴察人心,即使有一天教会真的可以,也不能监控一切,这对促进基督徒的属灵生命没有积极的意义。

教会有管教的责任,有对基督徒一切生活的进行管教和指导的权柄。教会必须得用一种克制的方式来使用它,或者说教会只能被动地等待基督徒在生活中的罪行被揭发出来或者显露在人前时才可行驶权柄。这看起来似乎也不太合适,教会还可以在这些事情尚未发生的时候在讲道中进行预防、宣讲。教会或许要审判一切,但不是建立在监督一切的基础上。

这样的话,一位基督徒的隐匿就可以使他某一方面的罪逃脱教会的管教。这的确是事实,正如书中所教导的要成为一个健康的教会成员则不能故意隐匿自己的罪,他需要通过教会的教导来省察自己。我们不是在谈论教会如何监督人的生活,而是在谈论人应该如何接纳教会的纪律。人即使能逃脱教会的管教,也终不能免于神的审判。所以,我们承认教会可以管教一切,这是要求基督徒诚实地面对自己的生活各个方面,他需要接受神圣洁的标准。

当教会行使纪律时,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把人赶出去,以彰显神的圣洁、神子民的圣洁。这一过程有着圣经的指导,有时教会不得不这样做。如果纵容自己的罪,这无疑会让人深陷其中,人们会深刻意识到其危害;但如果教会来纵容成员的罪,这就不一定会被当作严重的危害了,也可能会被当作一种爱和包容。在一点上或左或右都是危险的,既要公义、又要爱。即使真的把一个人赶出去,也不是要立即切断所有的联系,圣经说要把这些人当作外邦人来看。如今,我们面对外邦人应当做的是传福音、是爱。最可怕的不是教会这样的“残酷”做法,而是人们都对周围的罪保持沉默。拒绝沉默,按照圣经乃是带着爱的管教。

最后,长期生活在罪里的人,心思意念都是为了罪。就自然需要教会纪律加以管教或促进。

另:为什么我们担心教会在执行纪律时走偏,导致一个教会试图监控一切管理一切的极端。这看起来是给人们犯罪留有余地,但这样留有余地好吗?好像吸烟区一样的犯罪区?我想这是不对的,教会一定不能对罪留有余地。但是教会也不能走向极端,这中间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或许是一个人心甘乐意悔改的契机、机会和时间。教会不能剥夺、不能干涉、必须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