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这个系统(二)
从系统的角度看教会
建立系统的问题观
作为人思维的习惯,会更容易专注于问题的表面,而较难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问题的根源是什么。解决这个思维上缺陷的方式是系统思维,教会是一个系统,一个带有神的印记和使命的系统。 当把教会当做一个系统来思考后,在面对教会的问题时,就不会仅仅把原因归结为教会的属灵程度不够,信徒生命太年轻,大家的祷告不够之类的万能答案。有些问题可能是在组建一个教会时就没有打好基础、没有正确地宣讲《圣经》的世界观;或者是在教会的组织架构里根本就不合适长期开展工作,只能在短时间内依赖于个人的能力;或者教会的定位从一开始就错了,不是神所期望的教会。
例如:一个教会从一开始就只是强调培训会众的《圣经》知识,或者在事工中仅仅开展了知识培训,那么它就容易在使会众在知识上高于其他教会的水平,同时也很大可能会使得会众对信仰的态度聚焦在知识上。这时,知识的多少将会成为判断属灵生命程度以及是否成长的标准,追求知识将成为信仰生活的主要目标。如果教会此时要求宣教、要求开展怜悯事工,就会成为一个很突然的决定,这个决定就自然会造成政策阻挡。这时不是会众的生命不好,而是大家所有的热情都投入在了另外的领域,并且陷入其中,这时就是教会这个系统出了问题。
解决全能的牧者
这里没有说问题出在牧者的身上,而是说教会系统出了问题。虽然很多时候牧者是一个具体教会系统的设计和建立者,具有更强烈的影响,但是作为系统的每个部分实际都会对系统产生各种影响。所以,教会系统问题在调整和改变时,不仅仅是牧者的转变,也包括每个部分的改变。每个部分不仅仅是指人,也包括各种事工方式(内部组织)1。即使教会问题的起因是出在牧者的设计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工作的开展,教会内人员的参与的深入也会面临和产生越来越多的问题。当问题多起来时,就没有办法去理清一个问题的起因是另一个问题,而另一个问题又是因为出了别的问题,教会系统的问题会越来越复杂。并且当牧者投身于教会内时,他就是教会这个系统的一部分,他的问题可以对教会整体造成影响,这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证明教会系统具有严重的缺陷,没有良好的自适应能力③。这时,需要对牧者的权利进行限制,同时建立一个教会问题的解决机制。就如新约圣经所记载,当面对外邦人信主是否需要受割礼时,我们看见的是教会而不是某一个人依据圣经的标准做了决定。于是【徒15:22】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
在对牧者的权利进行限制时,也应当注意到圣经清楚的教导是:他们是教会的监督,是受神所差来治理和看顾教会。在限制权利的同时,他们应当有适宜的职分和权柄,并且教会应当顺服。在【徒15:23】节里,也显出了使徒和长老的权柄。
事实也是如此,在教会里牧者具有超过一般会众的影响力,牧者的行为和话语更容易影响人。这种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好的时候。在所有最不好的影响里,“全能”牧者形象的影响可能是最坏的。
“全能”牧者的形象表现为牧者在诸多方面都具有权威,这种权威有的是直接建立和要求的,也有的是透过牧者身份的独特影响力来建立的。例如:在一次闲谈中,大家在讨论一个社会问题,这时牧者也参与进来,然后牧者发表了不同的观点。这在讨论中是很正常的情形,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观点。但是牧者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大家应该顺服他的言论,而是说大家应该读读《圣经》这样的方式就足可以建立起牧者的权威,让人不自觉地赞同牧者的观点。这种不清不楚的言论会造成相当糟糕的影响,一方面让人有不顺服权威的压力,另一方面使人没有真正明白问题是什么——《圣经》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去实践?
事实是,牧者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有足够的知识去解决问题,即使《圣经》也说每个信徒在基督里也会拥有不同的恩赐,因而牧者不应该试图在各个方面建立权威,否则是违背《圣经》。
所以,解决系统问题时,虽然牧者不是全部的问题,但是牧者的身份可能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源。需要解决“全能”的牧者,聆听系统智慧的声音。
聆听系统的智慧
在《系统之美》一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帮助并鼓励那些有助于系统自我运行的力量和结构。**在教会系统内,当有人试图引导和改变以达到一个目标时,需要先关注一下教会本身已经存在的这些力量和结构,不要成为一个鲁莽的干预者。
作为一个系统,教会也会表现出系统的三大特征:适应力2、自组织、层次性。这三大特征就是聆听系统智慧的方向。建立和增强适应力,这在前面已经提过。鼓励发展自组织,让教会在结构上具有层次性。
教会的适应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即使像我所在的微小的教会。例如:当外部压力增加时,教会内的弟兄姊妹就自然开始关心起今后如何聚会和礼拜的事情上。对于牧者来说,这种情况下,不再需要绞尽脑汁想如何让教会成员在这一时期耐心忍耐还是主动出击,不要把自己都没有清楚的带领加给教会。只需要客观地把外部压力的信息分享给教会,虽然压力增加,但是也看到受到干扰的教会在众多本地教会中的数量极其微小。教会要做的事情,就是鼓励这种讨论和发表各自的意见,仅仅需要干预一些明显偏离《圣经》的观点。而大的教会系统可能表现在更多自组织和层次性上。
其实适应力是系统运作的基础,因为其存在,系统才可能正常发挥和维持各种功能。不同的是,以前可能把这种适应力集中表现在教会领导层,现在需要扩大到整个教会系统里。
自组织的一个特点是多元化,他不是像教会里的赞美队、宣教部、关怀部等这些由教会决定建立的系统内部的结构层次,自组织真的是系统内部自发组成的一些具有一定结构和能力的组织。有时,我们把他称为“小团体”,像一些弟兄姊妹自己发起成立的一个周间聚会的小团契、周末一起旅游活动的小组等等。对于这些“小团体”应当鼓励,不应当强制要求进入到教会系统的结构管理当中。你会发现,因为自组织的多元化,很多奇妙的事情会发生,参与其中的弟兄姊妹得到了教会不能给予的关怀和鼓励。即使小教会也如此,一对夫妻自己就可能成为一个自组织,他们之间的事情外人是很难介入其中的。自组织可以带来系统内部一定程度上的稳定。
而且,自组织是一个不能被消灭的存在,这在人类漫长历史中的经验深刻地告诉我们这一点。当一个教会系统的目标符合《圣经》、明确、各项功能为此而展开时,自组织会受到“带领”,从而使得内部的合一。这一点,也可以从《圣经》所教导的合一上可以知道,因为约翰福音里耶稣为此而祈求神,神会保守这样的合一。
层次性就如教会设立的各个部门,它是在适应力和自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成的。层次性可以作为对一些明确的适应力和自组织的引导,以教会的名义加以规范化的操作而固定下来。在《圣经》里,摩西的岳父叶忒罗在旷野看见整日辛苦审断的摩西,就提出了一个建立层次性的建议。层次性的建立可以使得系统在面对各个功能时自发开展工作,减轻对系统整体的压力。层次性的建立可以明确一些系统实现功能规则,这点是自组织上很难做到的。在规则下各个部门工作可以具有一定的透明性,一方面保护部门内部成员的同时又使得教会的功能得到持续性的开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展示教会的功能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教会的事工中。
教会部门有比自组织更强的组织力,在以事工方向的不同而建立起的教会部门之间,当一种事工开展到一定程度时,它的光环可能盖过其他事工,甚至超越教会整体的目标。这对系统来说是一个不利因素,但是对神来说不一定是不利的。当矛盾不可调和时(如果有的话),为了保持教会系统的目标(如果目标依然重要且不能改变),太过于强势的部门可以允许其单独成立教会。甚至在一个教会里,应当有一这样一个部门,以期将来可以孵化出更多的教会。